
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
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AALCO-HKRAC)欣然推出《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體育產業調解和仲裁規則》,提供精簡、具成本效益且靈活的體育相關爭議解決程序。
推動公平高效的體育爭議解決

關於
為體育界提供便捷的公義途徑
「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先導計劃」)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推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支持,旨在為體育界提供公平、高效及便捷的體育爭議解決機制。
公平、快捷、保密地解決體育爭議。歡迎使用香港專門的體育爭議解決網上平台。
先導計劃下的爭議解決機制採用兩級程序:先進行調解(如有需要),其後進行仲裁。
有關程序由AALCO-HKRAC按照《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體育產業調解和仲裁規則(2026)》(「《規則》」)在eBRAM提供的安全指定網上平台(「指定網上平台」)上管理。
工作流程
四個簡單步驟展開申索
第一步:了解並作好準備

- 確認範圍:先導計劃涵蓋商業體育爭議(例如贊助協議、球員轉會)及非商業體育爭議(例如運動員遴選、紀律事宜)。
- 盡快行動:涉及遴選或參賽資格的爭議,建議您在有關決定通知您後盡早提出申索。
- 收集證據:整理所有相關合約、往來函件及證明文件。
第二步:查核政府補助資格

合資格案件可獲政府以發還款項方式補助,涵蓋爭議解決程序的行政費用、調解員費用及仲裁員費用,各方僅需平均分擔港幣3,000元登記費。
資格:
- 爭議屬非商業體育爭議;
- 爭議至少一方為香港居民、香港註冊公司、香港獨資經營者或合夥、註冊社團,或已向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或其任何成員註冊的體育總會;
- 如就仲裁申請補助,爭議僅涉及程序公平、法律錯誤或其他可能影響決策過程公正性的準則;及
- 同一爭議先前未曾獲批補助。
申請方法:於調解/仲裁開始前填妥並提交補助申請表——可在經指定網上平台提交申索/答辯後辦理,或透過平台主頁選單的「補助申請」辦理。
第三步:網上提交申索

所有申索均透過指定網上平台提交及管理。
- 點擊 「提交申索」 按鈕進入指定網上平台。
- 點擊「提交新案件」按鈕選擇案件類型。
- 按步驟填妥網上展開程序通知書(《規則》第6條)。
- 上傳證明文件。
- 如適用,請填妥補助申請表並上傳證明文件,以表明您有意申請補助。
第四步:啟動「先調解、後仲裁」程序

- AALCO-HKRAC將確認收訖您的提交,並在整個過程中提供指引。
- 程序採用「先調解、後仲裁」方式。您首先在調解員協助下嘗試以調解解決爭議;如調解未能達成和解,可將爭議轉交仲裁。
- 如AALCO-HKRAC認為任何按先導計劃展開的程序不適合調解或仲裁,可拒絕管理或終止該程序。
- 先導計劃下的程序按照《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體育產業調解和仲裁規則(2026)》進行。
條款
爭議發生前——適用於您的合約:

將 《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體育產業調解和仲裁規則(2026)》示範混合調解和仲裁條款 納入您的體育相關協議。此條款確保任何未來爭議均按先導計劃及《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體育產業調解和仲裁規則(2026)》高效解決。
爭議發生後——啟動程序:

如爭議已經發生,您與其他各方可簽署 根據《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體育產業調解和仲裁規則(2026)》提交爭議予調解和仲裁的協議(適用於現有爭議)。此協議將您的現有爭議提交至先導計劃及《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體育產業調解和仲裁規則(2026)》下的「先調解、後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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