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
調解是一項自願及私密的程序,由受過適當訓練、公正且獨立的調解員協助爭議各方達成切合其需要、各方均接受的和解方案。
在維繫關係的同時化解爭議。
條款
示範調解條款

凡因本合約引起或與本合約有關之任何爭議或分歧(包括其後對本合約之任何修訂),均應首先按照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調解規則》提交調解。
可選條款

如爭議事項具可仲裁性,各方可考慮加入升級條款:
倘調解員放棄調解或調解在未能解決爭議或糾紛之情況下終結,則該等爭議或糾紛應按提交仲裁申請時有效之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平台仲裁規則》以仲裁方式解決。就調解是否已適當進行以符合仲裁前要求之爭議,應視為可受理性問題,由仲裁庭作最終裁決。
調解—仲裁升級條款

倘調解員放棄調解或調解在未能解決爭議或糾紛之情況下終結,則該等爭議或糾紛應按提交仲裁申請時有效之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平台仲裁規則》以仲裁方式解決。就調解是否已適當進行以符合仲裁前要求之爭議,應視為可受理性問題,由仲裁庭作最終裁決。
優勢
為何選擇調解?
主導權——各方掌控程序及結果
保密性——程序及任何和解結果均屬私密
雙贏——調解可達成各方均接受的結果
維繫關係——有助維持持續的商業關係
靈活性——可與仲裁或訴訟程序並行
效率——收窄爭議範圍,節省時間及法律費用
行業
行業如何受惠
調解協助各行各業的機構快速、私密地解決爭議,而不損害其賴以維繫的商業關係——涵蓋跨境貿易以至體育及家族企業。
國際貿易
亞非法協成員國之間的跨境銷售、供應鏈及分銷爭議。
金融及投資
銀行、證券及投資爭議——在不干擾業務的情況下解決。
建築及基建
大灣區及「一帶一路」項目爭議——保持工程進度。
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科技及電子商貿爭議——香港法律明確涵蓋。
體育產業
體育相關爭議——按本中心體育調解先導計劃處理。
家族企業
家族辦公室、合夥及傳承事宜——以審慎方式處理。
名冊
調解員名冊——認可商業調解員
體育調解員名冊——體育產業專家
獨立性及中立性由本中心委員會核實
工作流程
調解服務典型流程
調解申請

任何一方均可向本中心提交申請。雙方同意後,本中心按《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調解規則》安排調解。
委任調解員

由本中心調解員名冊中委任受過訓練、公正獨立的調解員——或由各方自行協定人選。
調解會議

保密會議——實體、網上或混合——由調解員促成切合雙方需要的自願和解。
和解或下一步

和解以書面形式記錄;未能解決的爭議可按調解—仲裁升級條款轉交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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